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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亿体育最新。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依据《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法定处罚处分情形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予相关人员或科室中止或者终止医保结算、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措施,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等措施,对有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措施,由所在单位依法作出处理。
有关人员违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九项准则》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切实改进中心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关于改进行业作风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转变工作作风的中央八项规定:
一、端正行业作风。要加强作风建设,纠正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牍主义等问题,促进行业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
二、抓党务政务院务公开。抓好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不及时,权力监督不力等问题,促进廉洁高效卫生系统建设。
三、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节俭意识,倡导俭朴之风,反对铺张浪费。抓厉行节约,红正违规吃喝、旅游、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促进预算规范执行和内部管理。
四、简化接待,节俭用餐。上级领导下基层调研期间,休息不得提供豪华包间;不得组织娱乐活动。对外接待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规模接待,力求避免浪费。同时,严禁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以及节假日之机用互相宴请,坚决杜绝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行为。
五、切实改进会风。全院提倡开短会、说短话,简办事。大量减少大型会议,缩短会议时长。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工作安排和精神传达,再由各科室负责人向各科职工进行传达,力求开简单会、开短会,提高会议效率。
六、精简文件材料。根据任务和实际需要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际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发文要主题突出,增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审核把关,控制篇幅,提高公文质量。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文件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纸质文件。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不得接受患者家属的宴请;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礼品。
八、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均通过责任制进行布置、安排、落实、督办、考核和奖惩。对院务会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进行布置,形成督办通报,明确责任科室,再按月对全院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按照责任制进行量化打分,有效的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效率。
为规范本单位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化、公开化,更好的贯彻集中制原则,深入推荐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本单位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结合实际,经党支部及院委会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坚持决策。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决策。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1、全院各科室正、副主任、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确定相关控制措方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
(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部门(专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要依照“廉政准则”规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事考核的重要内名
(五)对未经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知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
(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要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